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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法制局辦公證法治研習 邀主任公證人陳俐伶講授生活應用

【記者林孟論/台中報導】為提升市府各機關同仁法律專業知能,推廣私權保障制度,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日前與司法院攜手辦理公證法治教育研習,邀請台灣台中地方法院主任公證人陳俐伶擔任講師,以「公證與生活-如何善用公證制度規劃個人生活」為主題,透過實務案例深入介紹公證制度及生活應用,協助同仁掌握實用法律工具。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許多人對「公證」的印象仍停留在企業商業契約或複雜法律程序,但事實上公證制度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舉凡租賃契約、房屋買賣契約、意定監護到遺囑公證,都深度參與人生每一個關鍵節點。善用公證制度強化證據效力、預防日後爭議,不僅能及早釐清權利義務,也有助降低日後訴訟時間與成本。

此次研習由陳主任公證人以生活化案例進行說明,介紹公證制度及相關法規外,並以常見生活情境為例,說明公證功能與實務運用。研習內容亦介紹司法院近年積極推動的「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ADR),除訴訟外也可依個案性質選擇調解、調處、仲裁等紛爭解決方式。

法制局表示,希望透過公證制度及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的介紹,讓同仁認識更多元的法律保障及紛爭解決工具,從「事後解決紛爭」進一步建立「事前預防風險」的法治觀念。未來將持續結合司法機關及法律專業資源,推動更多元法治教育,守護市民權益。

圖說:公證與生活-如何善用公證制度規劃個人生活(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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