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孟媛/彰化報導】彰化縣議會今(10)日進行二三讀會,張錦昆議員針對縣府提案第21號案提出質詢。該案為經濟部水利署核定補助辦理「因應氣候變遷縣市管河川及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1批治理規劃及檢討、防洪綜合治理工程,所需經費1億495萬5,000元(補助款8,568萬9,000元、配合款1,926萬6,000元),因未及納入年度預算,請議會同意辦理墊付,俟編列115年度追加預算或116年度預算歸墊轉正。
張錦昆議員詢問此案具體施作地點,並建議將審查意見載明於報告中,清楚列出申請經費的用途與分配,讓其他議員一目了然。

水利資源處處長湯國榮答詢表示,此案分為兩部分:第一為河川改善的治理規劃,規劃完成後再依據內容申請經費,共計8案;第二為治理工程的設計、用地取得,共計6案。

張錦昆議員進一步指出,石笱排水整治計畫總經費達30多億元,卻將員林及員林大排水這段漏掉未做,他已反映多次。西岸部分早已完成,但整個東岸都尚未施作,導致土石流問題頻傳,他關切這部分是否已納入整體治理計畫並上報中央。
湯國榮處長回應,相關計畫已有上報,但因經費有限,計畫案採分批審查、分批核定方式辦理,縣府會盡量爭取通過,加速改善地方排水問題。
圖說:議會(圖攝:記者林孟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