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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連假出勤薪資怎麼算?中市勞工局:國定假日上班應給雙倍薪

【記者林孟論/台中報導】依據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228和平紀念日為國定假日,雇主應依勞動基準法給予勞工一天休假,當日工資照給。今年228適逢星期六,若事業單位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調整為3天連假(2月27日國定假日、2月28日休息日、3月1日例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連假期間出勤,應依各日性質給薪。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事業單位排班方式不一,例假或休息日不一定固定於週六、日,國定假日補假安排亦會不同。雇主如有營業需求,可與勞工協商將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但須徵得勞工「個人」同意,以利釐清工資給付標準,減少爭議。

勞工局舉例,月薪45,000元勞工(平日每小時工資額187.5元)出勤8小時,給付規定如下:

· 2月27日(國定假日):加倍發給工資,187.5元×8小時=1,500元。
· 2月28日(休息日):依休息日出勤加給規定,187.5元×2小時×4/3+187.5元×6小時×5/3=2,375元。
· 3月1日(例假日):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出勤。

勞工局長林淑媛呼籲,國定假日為勞工法定權益,事業單位應依法妥善安排出勤與工資給付,讓勞資雙方安心工作。如有勞動權益問題,歡迎來電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親至市府文心樓1樓服務櫃檯諮詢。

圖說:228和平紀念日為法定應放假節日(AI製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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