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會選出的憲院法官候選人馬恩赫未予任命
【記者李清華外電報導】當地時間2月27日,韓國憲法裁判所(憲法法院)裁定,代行總統職權的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長官崔相穆對國會選出的憲院法官候選人馬恩赫未予任命屬於侵犯國會權利的違法行為。
韓憲院表示,申請人(國會議長禹元植)選出馬恩赫為憲院法官,但被申請人(崔相穆)未予任命,侵犯《憲法》對申請人賦予的權利,即申請人選出憲院法官組建審判團隊的權利。
但韓憲院駁回國會有關對馬恩赫賦予法官地位的請求,憲院表示,申請人請求法庭認可馬恩赫的法官地位,並裁決被申請人立即任命馬恩赫為法官,這被理解為申請人請求憲院做出對馬恩赫賦予法官這一法律地位的裁定,但《憲法》和《憲法裁判所法》上沒有相關規定,相關訴求不屬於權限爭議審判的對象,故予以駁回。
韓國會曾選出鄭桂先、馬恩赫、趙漢暢為憲院法官候選人,但崔相穆久拖任命,2024年12月31日僅任命鄭桂先、趙漢暢兩人為憲院法官,並以朝野沒能達成一致為由未任命馬恩赫,禹元植1月3日就此申請憲院進行權限爭議審判,指控崔相穆未任命法官侵犯國會組建審判團隊、選出法官的權利。
↑圖說:代行總統職權的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長官崔相穆(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