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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二輪車鋰電池火災風險升溫!曹嘉豪促彰縣建立專案應變機制與充電安全規範

【記者林孟媛/彰化報導】今(29)日縣政質詢,議員曹嘉豪針對電動二輪車鋰電池引發的公共安全問題提出質詢。他表示,政府大力推動綠能政策與電動載具普及,電動輔助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與電動機車已大量進入民眾日常生活,但鋰電池所帶來的公共安全風險也正快速升高。

曹議員指出,近期全台各地陸續發生多起電動二輪車自燃事件,包括民眾誤以為路邊燒紙錢,靠近才發現是電動代步車全面燃燒;消防人員到場後,即便火勢熄滅,仍必須持續大量灑水降溫,因為鋰電池熱失控後內部化學反應不會立刻停止,稍有不慎就可能再次復燃。此外,台中、新北、高雄等地也接連發生微型電動二輪車騎乘中冒煙起火、室內充電鋰電池大量噴煙、停放住宅旁電動機車自燃等事故,且其中超過一半與電池及充電系統有關。

曹議員表示,目前最大的問題是「鋰電池火災已逐漸進入住宅區與人口密集區」。大量民眾將電池帶回家充電、放置於樓梯間、騎樓、地下室、套房及集合住宅公共空間,等於將高風險鋰電池直接帶入逃生動線與住宅生活空間。一旦發生熱失控,可能波及整層住宅甚至整棟大樓。消防單位往往只能使用大量水源持續降溫,等待反應停止,對基層消防人員已造成極大壓力。

曹議員強調,目前中央對電動二輪車雖有掛牌、投保與分類制度,但實際第一線承受壓力的是地方政府,包括警察查緝非法改裝、消防處理鋰電池火災、環保局處理廢棄電池、建管單位面對集合住宅充電問題。然而地方政府的稽查量能、消防設備、建築管理規範及跨局處應變機制,顯然尚未完全跟上。

針對曹議員的質詢,警察局長陳世煌回應表示,電動車登記數量與火災統計範疇屬交通部權責,但對於改裝車輛造成重大事故,警方會追溯改裝工廠進行取締,若涉及集體改裝,將以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曹議員要求縣府儘速建立「鋰電池火災專案應變機制」,包括現場隔離、復燃監控、毒煙防護、大量降溫及集合住宅疏散等SOP。此外,針對民眾於樓梯間、騎樓、地下室、公共走道充電,他要求縣府提出明確安全規範,並研議納入公寓大廈管理自治規則。

建設處長陳昌茂回應表示,該範疇屬於各大樓自行管理。曹議員則強調,仍希望回歸縣府主導,將鋰電池風險降到最低。他指出,台灣有極大的市場需求,除有效控管與提升安全外,未成年駕駛的安全意識也請相關單位協助加強宣導。網路上充斥改裝資訊,甚至慫恿未成年改裝,懇請執法單位加強稽核,避免違法改裝資訊充斥市場。

曹議員也質詢地方政府實際查核能力,以及是否曾向中央反映執法困境。他指出改裝工廠充斥市場,呼籲縣府各單位集思廣益,將風險降到最低。

劉惠娟議員與吳韋達議員也就同議題提出補充。劉議員指出,無掛牌的微型電動自行車年滿14歲即可無照騎上路,學校附近與外勞騎乘最多,質詢是否有交通安全宣導。吳議員則詢問改裝廠屬於哪個稽查單位。

交通處長林孟宏回應表示,該範疇屬監理站權責,也是較新的議題,對於改裝廠部分目前尚無明確條例。吳議員要求縣政府擬訂一份書面報告。

曹嘉豪最後強調,電動載具是未來趨勢,但政府不能只推動電動化卻忽略公共安全管理。現在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已不只是交通工具問題,而是新的住宅安全、消防安全問題,甚至可能成為人口密集區中的「移動式公共危險物」。如果制度與管理跟不上,今天燒的是一台車,明天可能燒掉整棟住宅,甚至人民的生命安全。

圖說:議員曹嘉豪(圖攝:記者林孟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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