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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罰很大!修法不是懲罰 而是守護你我交通安全

【記者林孟媛/彰化報導】今日議會縣政質詢,劉淑芳議員針對近期頻傳的酒駕與毒駕事件提出呼籲。為守護全民交通安全,落實「酒後不開車」的社會防線,政府已針對酒駕相關法規進行全面重拳修法。劉淑芳議員特別整理並公布「酒駕相關規定修正重點比較表」,呼籲大眾務必看清114年現行法的嚴厲新制。劉淑芳議員強調:「修法不是為了懲罰,而是為了保護!期望透過更嚴謹、更嚴懲的條文,達到更安全的目標,共同守護你我的交通安全。」

劉淑芳議員表示,相較於102年的舊制法規,現行114年法規針對「汽車」與「機車」採取分流重罰。機車酒駕維持1萬5,000元至9萬元罰鍰;但汽車酒駕罰鍰上限大幅提高至12萬元。此外,若駕駛人企圖規避檢查而拒絕酒測,首次處罰直接翻倍至18萬元,若有第二次以上的拒測累犯行為,更將面臨36萬元起跳的巨額罰鍰。

劉淑芳議員指出,過往舊法針對酒駕累犯的觀察期僅有5年,現行法正式將累犯審查期限延長至「10年內第2次以上」。現行法規定,機車第2次酒駕一律罰9萬,汽車第2次則重罰12萬;若發生第3次以上酒駕,每次將再額外加罰9萬元,實施無上限的加重處罰。

除了財政制裁,政府更祭出社會輿論壓力。凡是酒駕累犯者,除了一律吊銷駕照外,官方將依法公開其姓名、照片以及違法事實,讓酒駕慣犯無所遁形。

劉淑芳議員說明,現行法最大的變革之一在於全面推動連帶法律責任。現行法規定,只要同車有成年乘客,若未盡提醒阻攔之責,可處6,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在車主責任部分,若明知駕駛人酒駕仍允許其開車,除了處以同額罰鍰外,車牌最長可被吊扣2年;一旦酒駕肇事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警方將依法直接沒入該犯罪車輛。針對租賃車業者,若車商已盡到告知禁止酒駕的義務,租車人仍違法酒駕,現行法也明定將對駕駛人加罰二分之一的罰鍰。

劉淑芳議員最後提醒,酒駕現行法在罰鍰提高、累犯期間延長、累犯加重處罰、拒測加重、新增連帶責任及強化車輛管理等六大面向都有顯著加強。法律的嚴懲是為了杜絕悲劇,請所有縣民朋友牢記「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守法不僅是責任,更是平安回家的唯一道路。

圖說:酒駕相關規定修正重點比較表(圖攝:記者林孟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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