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璟坤外電報導】歐盟23日宣布谷歌違反歐盟《數字市場法》,對谷歌開出8.9億歐元“罰單”。
根據歐盟委員會當日發布的公告,歐盟認定谷歌共有兩項違規行為:一是谷歌在網路搜索中優先展示自家提供的購物、住宿、交通、體育等服務,例如在搜索頁面將自家服務置頂、為自家服務設置更加突出的視覺效果等,據此違反歐盟《數字市場法》規定的透明、公平、非歧視等原則,決定對谷歌處以4.6億歐元罰款。
二是根據歐盟《數字市場法》,應用程序開發者通過谷歌應用商店(Google Play)分發程序,應免費告知用戶谷歌應用商店以外是否還有優惠,應引導乃至允許用戶使用這些優惠購買程序,但谷歌或限制應用程序開發者告知用戶,或對應用程序開發者收取金額過高或時間過長的“中介費”,為此決定對谷歌處以4.3億歐元罰款。
公告稱,谷歌須在60天內完成整改,否則歐盟罰金可增至谷歌全球總營業額的5%。目前谷歌已提出整改方案並進行測試,歐盟將對落實情況進行評估。
2024年3月,歐盟《數字市場法》全面生效。如果企業違規,歐盟罰款上限為企業全球總營業額的10%。如果企業重複違規,歐盟罰款上限可達企業全球總營業額的20%。
2025年4月,歐盟首度根據《數字市場法》開出罰單,蘋果公司和臉書母公司(Meta)成為處罰對象,分別被歐盟處以5億歐元和2億歐元罰款。
圖說:歐洲谷歌公司 (資料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