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清華外電報導]近日,大鵬海關聯合深圳海關風險防控分局對某企業申報異常情況開展分析後,認為其存在較大的出口偽瞞報風險,立即對該企業申報出口為“碎石”的一批貨物下達風險布控指令。經現場查驗及後續鑑定,發現該批貨物實際為禁止出口商品天然砂,共計26.5噸。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行政處罰實施條例》第七條,經過設立海關的地點,以藏匿、偽裝、瞞報、偽報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關監管,運輸、攜帶、郵寄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貨物、物品或者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貨物、物品進出境的是走私行為,將被追究法律責任。
圖說:海關查獲禁止出口天然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