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林孟媛報導]彰化縣政府辦理「彰化縣社頭清水岩露營區委託營運OT案」,營運廠商「清水匯股份有限公司」履約期間除違法設置違章建築及經營旅宿業外,另有11項重大違約,經3次以上通知逾期未改善,已達終止契約要件,於113年12月27日依約終止與廠商之契約關係。
彰化縣政府表示,OT案履約期間,廠商因未依投資執行計畫開放生態遊憩區、園區內違法增建組合屋及貨櫃屋、擅自將廁所隔間拆除改建、未依法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申報、拒絕返還電費不當得利、未依契約點交溫泉區等11項重大違約,截至113年12月27日,已遭縣府裁罰違約金3,530萬元,迄今均未繳納;經縣府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彰化地院民事執行處函覆該公司名下無財產可供執行,亦顯然已難繼續營運園區。
彰化縣政府表示,廠商原投資計畫書載明,除經營豪華露營外,也承諾在園區內闢建符合FICC(國際露營總會)四星標準營地,以滿足不同族群露營體驗需求。惟履約過程中,廠商多次藉詞拖延,拒絕依照投資計畫於生態遊憩區設置產業市集、停車場、園區道路、遊客接待中心、露營休閒區等,且該區域現場雜草叢生且堆置凌亂雜物,經縣府自112年8月4日開始,33次發函要求仍未改善,該項目違約金即達480萬元。
另外,園區部分水電費先前由縣府先行繳納。截至113年11月,電費依據台電繳費單金額總計609萬2,484元,廠商僅繳納3次共40萬1425元。縣府於113年7月16日召開「112年營運績效審查會議」時,審查委員建議不應由本府繼續繳納,經多次發文要求廠商返還不當得利,並自行向台電公司申請新設電錶,均置之不理,縣府為確保權益,將持續透過訴訟程序追討。
縣府也發現業者官網之線上訂房系統,直接連結到其股東所經營之「淳浥旅行社」進行交易,縣府依據契約之財務檢查權,多次要求廠商提供真實營收數字,業者均置之不理,並多次消極回應縣府委託之會計師進行財務檢查,企圖掩飾真實營收,嚴重影響縣府營運權利金收入及公共利益。
彰化縣政府呼籲民眾,縣府並未核准業者販售任何預售型票券,提醒民眾如有相關票券,可循原購買通路洽詢退換事宜。若有消費疑義,可直撥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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