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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成功推動焚化再生粒料去化 3年處理12萬公噸創循環經濟典範

[記者 林孟媛報導]彰化縣環保局近年積極解決溪州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產出的焚化再生粒料去化問題,成功在3年內去化約12萬公噸再生粒料,不僅達成產銷平衡,更於113年底完全消化累積堆置量,其創新做法吸引新竹市、苗栗縣、嘉義市等地方政府前來觀摩取經。

溪州焚化廠每年約產出3.6萬公噸焚化再生粒料,原可供工程替代天然骨材使用,但因105年至109年間國內發生不當使用案例,導致各縣市拒絕外來粒料,造成彰化縣再生粒料堆置量一度高達3萬公噸。為突破困境,彰化縣環保局自111年起推動四大變革措施:

首先完成「彰化縣垃圾焚化廠焚化再生粒料使用管理自治條例」立法,要求縣內公共工程須使用一定比例再生粒料;其次建立獎勵制度,對使用單位給予嘉獎至記功不等獎勵;同時加強粒料品質管控,透過翻堆熟化程序及建立無機廢棄物回收管道提升品質;更首創「一張申請單」簡化供料流程,由環保局配合工程進度直接供料至混凝土加工廠。

環保局呼籲民眾配合落實陶瓷磚瓦類廢棄物分類回收,以減少底渣產生並提升粒料品質。強調焚化再生粒料經妥善處理可安全應用於工程,不僅能節省天然資源、降低工程成本,更是實踐循環經濟的重要一環。這套成功經驗已成為其他縣市學習的典範,展現彰化縣在資源循環利用方面的領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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