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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禽流感!彰化動防所啟動冬季強化防疫,呼籲養禽業者落實通報與生物安全

【記者林孟媛/彰化報導】近期國內H5N1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頻傳,作為國內畜牧大縣,彰化縣政府動物防疫所自去(114)年10月1日起,即已全面啟動冬季禽流感強化防疫措施。動防所除執行例行性訪視與監測外,更針對過往案例場加強查核、提高公共區域消毒頻率,並嚴格呼籲養禽業者落實生物安全措施與主動通報,共同防堵疫情發生,確保產業安全。

為降低疫病傳播風險,動防所針對轄內曾發生案例的禽場加強訪視,檢視禽隻健康狀況並查核場內生物安全措施,輔導畜主即時改善。同時,動防所消毒車每日於畜牧場周邊道路進行環境噴霧消毒,並針對高風險熱區增加消毒頻率,以消滅環境中潛在病原,阻斷病毒傳播途徑。

動防所強調,養禽業者務必嚴格依循「H5、H7亞型家禽流行性感冒防治措施」,落實各項生物安全防疫工作。若經查未符合相關規定,最高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處新臺幣15萬元,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若場內家禽檢出高病原性禽流感,所撲殺之家禽將不予補償。

動防所也特別提醒養禽戶,若場內出現以下任一異常狀況,應立即主動通報:

  1. 死亡率異常:平飼場連續兩天死亡率≥0.4%(如千隻禽隻每日死亡≥4隻);籠飼場及白肉雞場連續兩天死亡率≥0.2%(千隻每日死亡≥2隻)。
  2. 生產指標下降:飲水量、攝食量或產蛋率下降超過5%。
  3. 臨床症狀:禽隻有顏面腫脹、眼鼻出血、落翅、脛骨充血(紅腳)、扭頸或不明原因大量死亡等情形。

業者若發現上述可疑案例,請立即通報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或彰化縣動物防疫所(電話:04-7620774),以利即時處置,防止疫情擴散。如未依規定通報,除撲殺不予補償外,最高可處新臺幣100萬元罰鍰。彰化縣政府呼籲全體業者提高警覺,共同落實防疫,守護產業與食安防線。

圖說:採樣養殖場(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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