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孟論/台中報導】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針對民眾常前往採買的生鮮超市、傳統市場、餐飲場所、大賣場等場域,除抽驗紅白小湯圓及包餡湯圓20件與配料豆餡16件,也抽驗火鍋相關食材113件,共計149件,檢驗結果全數合格,將繼續加強稽查與抽驗,保障市民的食安與健康。
食安處說明,此次針對販售湯圓及應景食材的餐飲業者、生鮮超市、傳統市場與賣場合計20家次,抽驗紅白小湯圓、包餡湯圓20件與配料豆餡16件,分別檢驗防腐劑與法規外色素,另外針對火鍋食材魚漿製品、丸類、豆腐(皮)與肉片抽驗,分別檢驗防腐劑、皂黃、二甲(乙)基黃與動物用藥等,檢驗結果全數合格。
食安處提醒,防腐劑雖可延長湯圓的保存期限及抑制微生物生長,但業者在食品製作過程所添加的任何添加物,都須符合食品相關法規規範,因此專案加強抽驗湯圓內防腐劑含量,如違反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規格標準規定,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最高處300萬元。同時,呼籲業者使用合格添加物並設專櫃貯放,由專人負責管理,專冊登錄,使用時確實秤量,千萬不能依經驗決定加入量,確保食品安全與消費者健康。
食安處也建議,民眾購買元宵食品,謹記選購4重點,先找「包裝完整、標示清楚的產品」、要看「有效日期或保存條件」、留意「販售環境衛生」、勿購「來路不明、顏色太鮮豔或慘白產品」,確保食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