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新聞

中市加強連鎖及大型賣場豬肉產地標示稽查

【記者林孟論台中報導】進口萊豬風波再起,台中市府自5月5日起針對大型連鎖超市、百貨及賣場豬肉產地來源標示稽查,截至8日總計查核37家、180項產品均符合規定,將持續不定期排班稽查,並適時公布資訊,確保市民知情權利與選擇權,建立安心選購環境。

經發局表示,市長盧秀燕重視食品安全,全力維護市民權益! 面對萊豬風波再起,市府為保障消費知情權,除公有市場外也針對大型連鎖超市、百貨超市及商場成立「專責稽查小組」,自5日起連續4天動員15人密集排班稽查,加速提供查察資訊,業者須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標示豬肉來源,且「國產」或「進口」須明確標示,截至8日共抽查37家、180個品項,包括「大遠百-CitySuper」、「全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楓康超巿股份有限公司」、「家福股份有限公司」、「Mia C’bon超市台中中友店」、「廣三SOGO百貨-好地方超市」、「三井LaLaport-樂比亞台中店」、「愛買復興店」、「大潤發忠明店」、「大買家國光店」、「裕毛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金喜美超市」等業者,均符合產地標示規定。

經發局呼籲,各大商場如有販售豬肉相關產品,即應確實掌握來源,並鼓勵於自有資訊網路平台揭露訊息,倘有標示不清、未標示,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市府也會針對新超市或商場加強查核、避免資訊落差,食安不分規模大小,從傳統市場到大型商場均一標準,全面健全消費環境。

新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