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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

報告顯示181項任務指標全部完成 中國人權保障水平全方位提升

 【記者李清華/外電報導】中國人權研究會、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5日聯合發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實施評估報告》。報告顯示,《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得到全面實施,181項任務指標全部完成,總計44項約束性指標中有20項系提前或超額完成,中國人權保障水平全方位提升。

 報告介紹,中國政府於2021年9月發布了《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21-2025年)》,這是中國制定的第四期以人權為主題的國家規劃,明確了“十四五”期間推進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具體目標和任務。受國家人權行動計劃聯席會議機制委托,中國人權研究會和20家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組成評估方,對行動計劃的實施情況開展評估,形成了評估報告。

 報告稱,中國以發展促進人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多方面權利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歷史性地解決了絕對貧困問題。有力應對世紀疫情嚴重衝擊,最大限度保護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建成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教育體系、社會保障體系、醫療衛生體系。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紮實推進,為中國人權事業進一步發展打下更為堅實的物質基礎。

 報告指出,中國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加強人權法治保障。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豐富民主形式,暢通民主渠道,人民享有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全面的民主權利。加強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切實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報告強調,中國全方位、全地域、全過程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編纂生態環境法典,生態環境法治邁入新階段。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環境權利得到有效保障。

 報告說,中國平等保障各類群體權益。堅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尊重群眾宗教信仰,保障各族群眾合法權益。推進各類群體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行使民主權利、平等享有現代化發展成果,婦女、兒童、老年人、殘疾人權益得到更好保障。

 報告稱,中國廣泛開展人權教育與培訓,深入推進人權研究。積極開展人權宣傳和知識普及,全社會尊重和保障人權意識有效提升。

 報告指出,中國堅持平等互信、包容互鑒、合作共贏、共同發展的理念,最大限度凝聚國際人權共識,拓展國際人權交流合作。負責任履行國際人權義務,建設性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為世界人權事業發展作出了中國貢獻、提供了中國方案。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報告提出,中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變亂交織的國際環境不確定性不穩定性明顯增強,科技發展和產業變革催生新的權利需求,期待中國政府創造性提出應對舉措,推進人權事業在“十五五”期間邁上新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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